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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销售推动报废车回收政策改革

近年来汽车流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消费和汽车流通工作。商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要求,围绕促进汽车流通、扩大消费,汽车流通全链条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,促进了汽车市场平稳较快发展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:

1.推动修订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,改进行业管理方式。

2.修订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计划,目前修订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。主要有三方面改革:

一是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要求,实行“先照后证”制度;

二是允许“五大总成”再制造再利用和旧件流通;

三是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展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,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。2017年全国机动车回收总量174.1万辆,其中汽车147.2万辆。2018年1-5月,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72.5万辆,同比增长19.3%,其中汽车59.5万辆,同比增长16.7%。

为扩大汽车消费、促进外贸回稳向好,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分批支持17个省市(含计划单列市)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,取得明显成效。

一是出台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简化许可证申领、允许保税仓储等7个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,搭建了完善的试点政策体系,海关总署、原质检总局进一步细化了措施。

二是形成“一平台四体系”可复制推广经验。即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、国际市场采购体系、贸易便利通关体系、售后服务保障体系、政府监管信息体系,这对于深入推进试点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。

三是发展多样化汽车流通体系。开展试点为打破品牌授权销售体制,建立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的汽车流通体系,制定《汽车流通管理办法》积累了宝贵经验。

四是推动贸易方式创新。开展试点对原有的进口汽车贸易方式、贸易政策、产品认证制度进行了大胆创新,打破了进口汽车市场垄断。开展试点以来,中高端进口汽车降价明显,大部分在15%以上,部分甚至超过了30%。试点为我国探索整个平行进口体系提供了鲜活经验。2017年试点企业平行进口汽车13.6万辆,同比增长1.1倍;2018年1-5月,试点企业平行进口汽车近4.4万辆,同比增长12.8%;车型超过180个,有效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。

此外,我们积极构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。整合新车、二手车、报废车三个信息系统,开发完成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(系统),大力推进与相关部门系统联网,为建设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搭建基础框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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